房产招租

雨山区向山石山路800号 1-2层招租公告

作者:管理员 文章来源:资产运营集团 点击数:1461次 更新时间:2024-04-02 15:18

受安徽江拓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托,马鞍山市政通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上午10时起至上午11时止(延时的除外)以网络竞价拍卖方式在中拍平台举行房产租赁权竞价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标的名称租赁期限(年)租 赁用 途面 积(m2)起拍价(万元/年)履约保证金(万元)竞拍保证金(万元)
雨山区向山石山路800号1-2层租赁权10商场超市5836.9682.65121510

二、竞租人资格、要求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8年以上,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的商场、超市类企业法人(以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依据,并成交否则其报价无效)。

2.竞租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价开始前向拍卖人办理委托手续。竞租成功后,竞租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方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租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租的,由竞租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竞租,竞得后不得转让、分包给其他单位及个人。

5.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法人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竞租保证金缴纳凭证(银行正式汇款回单复印件)

三、参与竞买方式

1.报名和竞价均通过网上进行,竞买人登录中拍平台(网址:  https://paimai.caa123.org.cn )进行报名和参与竞买,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2.本拍卖标的均未设有保留价。

四、租赁要求

1.竞买人承诺对委托人制定的《房屋租赁合同》无异议,竞得后五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付清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及拍卖服务佣金,成交确认书上所签署的名称应与报名时名称一致,否则视为竞得人放弃该标的的承租权,竞得人因此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竞得人须无条件接受并付清标的物前期固定资产投资(包含超市内部装修、地板砖、吊顶、超市固定货架、中央空调4台格力主机,空调分机120台、扶手电梯6部、收银台12台、冷库2个120平方、冷柜26台、灯具1200个及消防设备设施等),其价值由双方同意的第三方评估公司评估确定,对评估结果双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接受。竞得人在该资产价值支付完成后方可办理相关租赁合同的签订等手续。

3.竞得人须尽量做好原超市遗留员工约50余人的安置,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4.租赁用途:商场、超市类。竞得人使用上述场地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马鞍山市城市管理要求,经营经委托人同意的经营范围和项目,若竞得人私自变更经营业态或从事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经营项目,委托人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标的,竞得人须承担违约责任及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5.租赁期限及免租期:租赁期限为10年。免租金12个月,其中第一、第二年均免租期2个月,第三年至第十年均免租期1个月。

6.租金半年期限缴纳,实施先付款后租用的原则。竞得人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须缴清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若竞得人未按约定时间缴纳相应款项的,竞租保证金不予返还,作违约处理。

7.每期租金提前30日缴纳,如竞得人逾期30日不支付租金的,租赁关系自动解除,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继续向竞得人主张权利,同时委托人申请司法清场程序。

8.租赁期间,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垃圾清运、物业管理等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按照“谁使用、谁支付”的原则,均由竞得人承担。如因经营涉及油烟排放、异味、噪音等引发邻里矛盾的,由竞得人自行协调,所产生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竞得人全部承担。

9.房屋租赁期间内,竞得人是房屋的实际管理人,竞得人须时刻注意防火、防盗、防触电、不做危及自身人身安全的活动,屋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都由竞得人来承担,与委托人无关,包括但不仅限于高空抛物,水、电、煤气等使用不当、在房屋内摔倒等造成人身伤亡等;如果竞得人利用此房不正当地经营或者违法活动,委托人有权无条件地立刻收回房屋,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要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10.竞得人及其施工单位进行装修时,必须符合建筑设施相关规范要求,不得改变房屋结构,不得在承重墙、柱、梁及顶板上进行任何包括剔凿、打洞的工作。如有发生,竞得人有责任立即修复并承担费用和其他后果。

11.承租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或城市规划、城市公益事业建设等原因致使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租赁关系自行解除,委托人有权无偿收回标的,竞得人应无条件服从。提前收回标的的,委托人只退还剩余房租,产生的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12.租赁合同提前解除或合同期满不再续租时,竞得人应保持标的现状的完好且应处于正常使用状态退还给委托人。如给委托人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竞得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3.承租人自行负责房屋及内部所有配置设备的装潢、维修等,不得改动或者破坏房屋结构,费用自理。租赁合同提前解除或合同期满不再续租时,承租人应保持合同租赁标的物完好,返还的租赁标的应处于正常使用状态。合同标的物内不可移动的固定装修、设施等不得拆除,无偿归委托人所有。

五、竞租保证金、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的交纳方式

1.竞买人参与网络竞价须交纳竞租保证金。竞买人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汇交竞租保证金至以下指定账户(户名:马鞍山市政通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徽商银行马鞍山佳山路支行,账号:1560801021000233885)。竞租保证金按标的交纳,详见以上标的清单按标的序号交纳。

2.意向竞租人报名及缴纳竞租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至2024年4月11日下午5止。

3.本次拍卖标的拍卖佣金为年成交租金的1.2%,该费用由买受人支付。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10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汇至委托人指定账户并在汇款用途中备注竞得的标的名称;同时将拍卖佣金以银行汇款方式缴入马鞍山市政通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指定账户。逾期每日按照应付款总额万分之五承担违约金。竞得人按约定缴清全部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竞得人放弃该标的的承租权,竞得人因此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5.本次拍卖的中拍平台的软件服务费按成交价的0.15%标准计算,由买受人承担。

6.买受人交纳的竞租保证金成交后在办理完全部款项交纳、《租赁合同》签订及移交手续后,经委托人及拍卖公司确认无违约行为后退还。

7.如竞租不成,竞租保证金在本项目成交后三个工作日内统一退还(不计息)。

六、特别提醒

1.标的物的质量及装饰装修状况以现状为准,竞租人应在本公告截止日期到期前,自行到现场查看租赁标的的现状,自行承担因政策、市场等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凡参加竞租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并认可了租赁标的地点、周围环境、出租范围、出租面积及对承租人的基本要求等所有状况,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委托人与拍卖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2.本次标的按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环保、消防、安全等)接收(不含设备和添附物品),竞得人自行负责房屋及内部所有配置设备的装修、维修等,费用自理。房屋及相关设施含经营须办理相关审批备案手续在内的全部工作,均由竞得人自行完成,竞得人须确保符合相关部门的规定,并保证在营业前各项设施验收合格,各项条件符合营业标准,不存在安全隐患。在此使用过程中,如房屋现状不能满足竞得人需要,竞得人须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后,向相关部门提出增容/改造申请,相关费用等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3.若本次出租房屋的实际面积与公告中的面积有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作调整房屋租赁租金或退租等理由。

七、网络竞价开始时间与方式

本次拍卖于2024年4月12日上午10:00时开始竞价。网络竞价分为自由竞价和延时竞价两个阶段。延时竞价即如在拍卖结束时间前最后2分钟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2分钟。

八、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11日下午5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竞买者请提前与本单位联系统一安排看样时间。

标的物展示地址:标的所在地。

九、联系方式

1.拍卖机构:马鞍山市政通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谭 萍 电话:0555-2471025 18605550630

地址:马鞍山市佳山路366号鸿烈大厦8楼802室

2.委托单位:安徽江拓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牛经理 电话:17855131777